- 抚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来源:廉洁抚州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0-08-06 阅读:次 字体:【 大 中 小 】
-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期,抚州市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宜黄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涂晓东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等问题。2019年1月至6月,宜黄县国有粮食购销公司多次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黑笋干、百合粉、“红妹子”豆腐乳等土特产用于送礼,金额共计18080元。涂晓东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涂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资溪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经理兼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付清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2月,付清虎在资溪县某酒店接待私人朋友,违规公款支付用餐费用共计2435元;2018年1月,付清虎在资溪县某酒店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香烟2包共计90元。经查,付清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付清虎被免去县城管局市场服务中心经理兼城建管理监察队副队长职务,调整到县垃圾填埋场工作;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收缴其违规款项。南丰县公安局正科级干部李文富使用公务加油卡套取现金问题。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李文富在任南丰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通过将其持有的公务加油卡放在加油站,由加油站工作人员为其他车辆加油的方式套取现金共计6835.98元,用于其他公务开支以及个人开支。2019年12月,李文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述3起问题有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利用油卡套取现金。反映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纪律意识、缺约束思维,对党的纪律不在乎、不敬畏,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严守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时值2020年度中考、高考招录之际,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特别要加强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自觉抵制“升学宴”“谢师宴”,不接受学生、家长以感恩名义或其他方式赠送的任何钱物,倡导以文明健康方式向教师表达感谢之情,树立感恩新风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采取专项监督、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化整为零”、分批操办、有意规避监督的,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坚决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震慑。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党委(党组)精准实施问责。对教职工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还要追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责任。(抚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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